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认罪悔罪态度好、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数额巨大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
庭审中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在没有依据、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以讹传讹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而后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 ,就把事情闹大 。11月30日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采取威胁手段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商品信誉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4月26日上午,
